近日,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执行结果的公告。
原文如下: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执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负面影响。 2020年11月13日,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唐山中院”)出具的(2019)冀02执19958号《执行结案通知书》,就公司于2018年5月7日提起的涉诉65,921,460.21元的与青海五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彩矿业”)保证合同纠纷的诉讼执行结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五彩碱业”,公司持有其51%股权)的另一方股东五彩矿业(持有青海五彩碱业49%股权)未按《股权质押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反担保责任,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向唐山中院对五彩矿业提起诉讼,涉诉金额65,921,460.21元。 该案件的起诉、受理、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11日、2019年1月18日、2019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8-022 号)、《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02 号)、《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35号)。 唐山中院依据生效判决于2020年9月25日11:00至2020年9月26日11:00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五彩矿业持有青海五彩碱业49%范围内价值65,921,460.21元的部分股权进行拍卖,**终竞买人为五彩矿业。 2020年10月9日,被执行人五彩矿业将全部价款65,921,460.21元打入本案案款账户,并于2020年11月10日向唐山中院缴纳了该次拍卖的评估费用240万元。上述案款由唐山中院发放给公司。此前被执行人五彩矿业已向唐山中院缴纳案件相应的诉讼费376,906.78元、保全费5,000元及执行费133,321.46元。至此,被执行人已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该案件已执行完毕结案,优化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较好维护了公司利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五彩矿业的保证合同纠纷案均已执行完毕并结案。 唐山中院(2019)冀02执19958号《执行结案通知书》。 据了解,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纯碱(即碳酸钠)行业的排头兵、首套大型纯碱装置国产化样板企业,资产总额57.4亿元,年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几年来,在董事长、党委书记的带领下,实现了快速发展、科学发展,纯碱产量已由设计时的60万吨提高到200万吨,产量、质量、成本、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五项指标连续多年位居行业**,是国内同行业**一家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双认证的企业。2003年,三友化工A股股票在沪市挂牌上市。 青海五彩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9月17日,注册地位于海西州大柴旦饮马峡工业园区内,法定代表人为冯茂生。经营范围包括工业纯碱的生产、销售及矿产品(包括盐化工附属产品)的开发、加工、销售;聚苯乙烯塑料管、塑料编织袋的生产、销售;经营国家禁止的和制定企业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原盐生产销售、销售及运输;煤炭、焦炭的运输及贸易;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塑料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润滑油的贸易。(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执行结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