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案例
成品油:增值税下调在即,炼厂赋税成本预估小幅下降
更新时间:2019-03-29 关注:812
4月1日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由16%下降至13%
将制造业等行业原有16%增值税税率降为13%,将交通运输、建筑、房地产等行业现行10%税率降为9%,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通过测算成品油零售价格预估将下调200元/吨左右,将对终端消费者带来利好,切实降低居民车用用油成本,同时炼厂生产企业降低税收负担,销项额度下调生产企业获利,有利于降低成本用于投入新技术新工艺以增强自身竞争力,同时下游买家在降低税率后将少支付货款给炼厂,降低了购买资金投入。
举例说明:
按照16%增值税计算
原料采购价格
商品销售价格
6000含税
8000含税
毛利润(收入-成本)
2000元
增值税率
16%
16%
不含税价
5172.4
6896.5
可抵扣
827.58进项税
1103.4销项税
应缴税额
275.86
净利润/净收入
1724.14
(不考虑人工、水电费、房租等成本)
按照13%增值税计算
原料采购价格
商品销售价格
6000含税
8000含税
毛利润(收入-成本)
2000元
增值税率
13%
13%
不含税价
5309.73
7079.64
可抵扣
690.26进项税
920.35销项税
应缴税额
230.085
净利润/净收入
1769.915
(不考虑人工、水电费、房租等成本)
通过上面两个图对比发现,在增值税率下降后,净利润上涨45元/吨左右。随着应缴税额的降低,企业的综合利润有所提高,对于生产企业是利好,可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以及赋税成本,但是增值税率会不会导致企业价格下调,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下:降税和降价能不能等同。
(假设降价3%)
原料采购价格
商品销售价格
6000含税
8000含税
毛利润(收入-成本)
2000元
增值税率
13%
13%
不含税价
5309.73
7079.64
假设销售价格下调3%
5309.73维持不变
7079.64*(1-3%)*0.13
可抵扣
690.26进项税
892.74销项税
应缴税额
202.48
净利润/净收入
1557.52
(不考虑人工、水电费、房租等成本)
**后计算净利润:=8000*0.97-6000-202.48
通过上图对比发现,如果销售企业贸然将售价下调3%,净利润相比降价前计算将下调212元/吨,综合利润萎缩。不过成品油零售价格更靠近终端,随着增值税税率下调,将会导致零售价格下调,预估幅度在202元/吨左右,具体看4月1日执行新税政策后新一轮的成品油零售价格调整情况。
2、降低柴油消费税,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输成本,刺激经济繁荣
民盟中央今年拟提交的《关于推进柴油消费税减税改革,降低实体经济运输成本的提案》,建议将现行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降低一半(减半后为每升0.6元),减税规模可达1100亿元以上。目前中国柴油消费税赋税较高在1410元/吨折合升价在1.2元/升,占整个柴油零售价格比重较高,实体经济物流运输成本较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同时由于税收成本较高以及监管不到位滋生了成品油消费税偷逃行为,扰乱了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后期亟需深化成品油消费税制改革,大幅降低柴油消费税为主要内容的结构性减税政策,改造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将进一步完善成品油税收制度,在成分上与成品油可比、功能上对成品油可替代的石油化工产品参照相关成品油税额规定计税,例如可参照柴油标准对轻循环油、混合芳烃以及稀释沥青征收消费税,同时调油原料MTBE以及烷基化也不排除征收消费税,有效的避免了化工原料合成成品油直接将化工增值税发票开票成成品油发票,封堵了变票的漏洞,进一步完善了消费税的税收体系,另外相关部门给出意见将成品油消费税征税环节由炼化企业出厂缓解改为进料环节,实施“以进控销”,中长期适时开证原油消费税,实现对所有下游液体化工产品的全覆盖,抑制石油过度消费,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另外消息称也将适时恢复征收航空煤油消费税,强化监管措施,实现消费税全链条的管制,同时成品油消费税实现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切实提高地方监管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推动税收征管改革由纳税人申报和“以票管税”向大数据治税转变。
未来国家对于成品油的消费税监管将日益严格,将规范成品油发票开票管理,切实封堵变票以及无票价格的漏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同时税收监管下移且税收分配向地方靠拢,增强税收全监管链条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