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案例
撬装加油站开发经营法律风险应对
更新时间:2020-04-16 关注:944
目前在法律还未明确撬装加油站经营背景下,石油销售企业在运用撬装加油站方面,较为稳妥和保守的做法就是为特定对象提供储油和加油站设施,例如为某个购油大户提供该设备。要对外签署撬装加油站合作协议,也必须明确仅为合同相对方提供储油和加油站设施,不得用于对外经营,如果合同相对方用该设备进行经营带来的法律风险相应的转移到该合同相对方;如果采取更加广泛的合作方式,例如通过本企业或者与第三方合作对不特定群体提供加油服务,对于石油企业来讲利益和风险并存,利益就在于撬装加油设施的潜力得到更大的发挥,油品销售更加灵活,但是风险也相应的转移到石油企业,为了**大限度的降低这些风险,须做好以下几个预防。
一是预防行政风险。一方面,企业要加强研究,积极协调、组织或者参与相应行政职能部门的研讨会,专题会议,为职能部门建言献策,实现撬装加油站开发、经营管理有法可依;同时要抓住当地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要活动对撬装加油站供油需求的机遇,获得当地政府部门的认可。另一方面在撬装加油站还存在诸多政策风险的前提下,开发工作要更加的谨慎,应当考虑到一旦本地区任何与之有关的行政部门不接受该事物,随时有可能对企业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或者要求停产,这样就会造成投资损失。因此,在某个地区设置开发撬装加油站应当提前与安监、消防、经信、工商等部门进行沟通,获得他们的理解。同时,企业在签署涉及购买设备合同以及撬桩加油站合作经营协议时,应当将政府行政行为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大程度的减少合同不能履行时对企业造成的法律风险。
二是预防投资风险。一座单体撬装加油站从设备购买到安装完毕,平均价格将达到70万元左右,因此在加油站布点上,必须考虑投资回报,其中销量至关重要,而影响销量的主要因素在于站点的周边环境,大部分情况下撬装加油站点的布局都是石油企业与社会关系进行合作的结果,要保障企业利益的**大化,在签署合作合同时,首先对合同主体进行切实调查,对站点布局、投资回报、有明确要求。不能不经调查,仅凭承诺,就盲目购买设备。在合作合同中必须明确**低销量,并约定无法达到**低销量的违约责任,这样公司会更加主动。
三是预防经营风险。如上分析撬装加油站必须由有成品油零售资质的企业进行经营,那么成品油销售企业就不能签署以没有资质的合同相对方来经营撬装油站为内容的合作协议,即使考虑到灵活性问题,实际上由合作方对外独立运作、经营,也只能给予有限的授权,以石油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这样一来,石油企业必须要求合作方严格按照石油企业内部规范进行经营管理,杜绝违法操作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是预防安全风险。笔者认为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无论签署什么性质的撬装加油站经营协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石油企业均无法推卸责任,石油企业应当像管理普通油站一样严格管理撬装加油站。在管理上重点是安全运营,设备的安全不是绝对的,它仅指在有限的期限内,在正常操作下的相对安全。如果设备设备老化、临时性改装、改造以及违规操作,安全就不可能有100%的保障,因此对撬装加油设备安全也不能盲目自信,在购买设备时,有必要约定售后操作培训、检、维修服务,尤其是随着设备使用老化,安全问题,检维修问题更加的重要和突出,鉴于设备提供者的业务**性,必须在设备购买合同中明确约定产品提供者的售后服务责任和违约后果。
总之,撬装加油站的广泛运用,将一定程度的改变油品销售方式,是销售企业一次扩大终端零售市场的机会,对于社会来讲也将从中得到更加便利实惠的服务。无论从政府的角度,还是企业的角度,都应当鼓励探索,鼓励创新,但是在创新的过程没有制度的及时出台,对企业和社会都是一个风险,因此,建立健全撬装加油站运营规范,这是政府和企业的共同责任,只有这样撬装加油站才能得到有力的推广,惠及企业惠及社会。